2026-09-03
编者按:
按照廉洁宣教月活动安排,公司纪委结合涉外行业特点,梳理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关于跨国(境)违纪行为的相关规定及解析,在公司微信公众号连载。请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做到知纪、明纪、守纪,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
违规谋求公款出国(境)
【条文规定】
第一百四十六条 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理解适用】
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组织人事纪律章节规定了本条内容;2015年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时,将该行为从组织人事纪律调整为工作纪律。2018年和202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沿用了2015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
以不正当方式谋求公款出国(境),是指党员干部为了达到个人目的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的目的,采取各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方式和手段。该违纪行为有多种表现形式,有的虚报出国(境)公务骗取上级批准;有的购买、伪造邀请函或者编造虚假日程骗取批准;有的采取伪造个人身份、资料等形式,安排与出国(境)公务无关人员出国(境);有的避开主管部门委托非主管部门办理因公出国(境)审核审批手续;有的违反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将一个团(组)拆分为若干团(组)报批或者审核审批等。这些行为影响党组织正常审批把关工作,扰乱因公出国(境)管理秩序,必须以严明的纪律加以约束。
以不正当方式谋求公款出国(境),前提是用公款,如果本人以不正当方式谋求自费出国或者由其他人出资出国则不构成本条违纪。但在实践中,对于由各种基金、私营企业以赞助名义支付费用的公派出国(境)活动,也应认定为公款出国(境)。在党员办理个人因私自费出国(境)的过程中,也会发生以不正当方式谋求出国(境)的行为。对这些行为,可以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或者组织处理,并通过有关职能部门加以纠正。如果涉嫌违法犯罪的,如伪造公文印章、法律文件、身份证明等,还要追究法律责任。执行到位。
此外,应注意本条与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区别。本条规定属于工作纪律,重点在于维护外事工作纪律和正常的审批把关秩序,其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采取不正当方式谋求公款出国(境)的党员干部均可构成本条违纪,且行为目的没有限定。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违反的是廉洁纪律,其规定重点在于惩治挥霍浪费国家资财、以权谋私的行为,主体为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目的明确限定为出国(境)旅游。
来源:江西国际公司纪委综合办公室,综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等信息
2026-09-03
编者按:
按照廉洁宣教月活动安排,公司纪委结合涉外行业特点,梳理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关于跨国(境)违纪行为的相关规定及解析,在公司微信公众号连载。请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做到知纪、明纪、守纪,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
违规谋求公款出国(境)
【条文规定】
第一百四十六条 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理解适用】
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组织人事纪律章节规定了本条内容;2015年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时,将该行为从组织人事纪律调整为工作纪律。2018年和202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沿用了2015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
以不正当方式谋求公款出国(境),是指党员干部为了达到个人目的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的目的,采取各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方式和手段。该违纪行为有多种表现形式,有的虚报出国(境)公务骗取上级批准;有的购买、伪造邀请函或者编造虚假日程骗取批准;有的采取伪造个人身份、资料等形式,安排与出国(境)公务无关人员出国(境);有的避开主管部门委托非主管部门办理因公出国(境)审核审批手续;有的违反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将一个团(组)拆分为若干团(组)报批或者审核审批等。这些行为影响党组织正常审批把关工作,扰乱因公出国(境)管理秩序,必须以严明的纪律加以约束。
以不正当方式谋求公款出国(境),前提是用公款,如果本人以不正当方式谋求自费出国或者由其他人出资出国则不构成本条违纪。但在实践中,对于由各种基金、私营企业以赞助名义支付费用的公派出国(境)活动,也应认定为公款出国(境)。在党员办理个人因私自费出国(境)的过程中,也会发生以不正当方式谋求出国(境)的行为。对这些行为,可以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或者组织处理,并通过有关职能部门加以纠正。如果涉嫌违法犯罪的,如伪造公文印章、法律文件、身份证明等,还要追究法律责任。执行到位。
此外,应注意本条与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区别。本条规定属于工作纪律,重点在于维护外事工作纪律和正常的审批把关秩序,其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采取不正当方式谋求公款出国(境)的党员干部均可构成本条违纪,且行为目的没有限定。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违反的是廉洁纪律,其规定重点在于惩治挥霍浪费国家资财、以权谋私的行为,主体为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目的明确限定为出国(境)旅游。
来源:江西国际公司纪委综合办公室,综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等信息